測量實驗室管理制度
作為以實踐性教學為主的職業院校來說,實驗室儀器設備的使用率較高,儀器設備發生損壞的情況也比較突出,因此對于實驗室的日常管理以及儀器、設備的維護將直接影響到學校正常教學的開展。如何提高實驗室日常管理水平以及維護工作,提高設備的使用率,延長儀器的使用年限,保證正常教學的需要,正是高職院校實驗室管理工作的中心。
為完善實驗室管理制度,明確實驗指導教師和實驗室管理人員的責任,理順關系,更好地為教學和科研服務,根據學校有關實驗室管理文件,結合本實驗室實際,經研究,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一、實習教學
1、在實習課時間內,實習老師必須在崗,有要事需要離開時,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組織實習,并對儀器負責。
2、實習指導教師和實驗室管理人員共同負責教學儀器設備的申報和驗收。
3、實驗員負責實習準備、實習教學儀器設備維修的申報、實習耐用品的領用管理、實驗室衛生等工作。
4、實驗室內所有的教學實驗用儀器等由實驗員專人保管,其他教師需要時應向保管人員借用。
5、教學儀器設備為實驗教學專用,精密儀器不得隨意搬動。如借給其他教研室的,應由本教研室主任簽字同意。
6、實行第5條時,必須以不影響實習教學為前提。
二、非實習教學:
1、畢業設計:
學生完成畢業論文所需的常規儀器等,由指導教師申報,經系主管領導批準后,由指導教師負責向實驗員辦理借用手續,實習結束后,并及時歸還,如有損壞,視具體情況賠償;如不及時歸還,作全部損壞計算,加倍賠償。
三、領用和保管
1、實習所需的儀器一律由實驗員負責領用,其他人不得領用。在實驗員出差或其他要事請假并經系領導批準時,由實驗指導教師代為辦理領用手續。
2、測繪儀器為學校固定資產,無償提供給學生使用,學生有義務愛護。
3、如因使用、保管不當造成測繪儀器損壞,須原價賠償。隱瞞不報者,雙倍賠償。違規情節特別嚴重的,取消該班該學期使用儀器資格。
4、應保持測繪儀器清潔、干凈和完好無損,如有無損,按無損程度賠償。
5、測繪儀器領用方法:由班長對使用儀器的同學進行分組,領用時,班長要仔細檢查儀器是否完好,在記錄本上認真填寫每個小組領用儀器的編號,用后及時歸還。歸還儀器時,班長要查驗每臺儀器。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四、說明
1、本規定為暫行規定。